稅務責任

2021年將至,謹祝各位新年進步,身體健康。 針對在澳門營運的公司,請留意以下溫馨提示。 通過年度帳目的責任: 每所公司需在每一營業年度結束(通常營業年度等同於曆年)後的三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以便通過年度帳目和決議對盈餘的運用。 所得補充稅報稅責任: A組納稅人(包括股份有限公司、資本不少於MOP1,000,000.00的公司及可課稅利潤在近三年平均達MOP1,000,000.00以上的公司)須於每年四月至六月份向財政局遞交M/1格式的申報書正副本各一份 B組納稅人(不屬A組納稅人的公司) 須於每年二月及三月份向財政局遞交M/1格式的申報書正副本各一份 職業稅責任: 不論是否有聘請僱員,公司均須填寫M3/M4格式表,並於於每年2月尾前將該表提交予財政局作申報

分享貼文:

相關貼文